我们上车以后上了逸仙路高架,我故意急加速了几个,下车以后此人说:快是快了很多,可是人家以为你仍旧开原来那车啊,等于没换一样。这样显得你多寒酸啊。
当年冬天即将春天的时候,我们感觉到外面的凉风似乎可以接受,于是蛰居了一个冬天的人群纷纷开始出动,内容不外乎是骑车出游然后半路上给冻回来继续回被窝睡觉。有女朋友的大多选择早上冒着寒风去爬山,然后可以乘机揩油。尤其是那些和女朋友谈过文学理想人生之类东西然后又没有肌肤之亲的家伙,一到早上居然可以丝毫不拖泥带水地起床,然后拖着姑娘去爬山,爬到一半后大家冷得恨不得从山上跳下去,此时那帮男的色相大露,假装温柔地问道:你冷不冷?
事情的过程是老夏马上精神亢奋,降一个挡后油门把手差点给拧下来。一路上我们的速度达到一百五十,此时老夏肯定被泪水模糊了双眼,眼前什么都没有,连路都没了,此时如果冲进商店肯定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在这样生死置之度外了一段时间以后,我们终于追到了那部白车的屁股后面,此时我们才看清楚车屁股上的EVOLUTION字样,这意味着,我们追到的是一部三菱的枪骑兵,世界拉力赛冠军车。
我说:这车是我朋友的,现在是我的,我扔的时候心情有些问题,现在都让你骑两天了,可以还我了。
我的特长是几乎每天都要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磨蹭到天亮睡觉。醒来的时候肚子又饿了,便考虑去什么地方吃饭。
或者说当遭受种种暗算,我始终不曾想过要靠在老师或者上司的大腿上寻求温暖,只是需要一个漂亮如我想象的姑娘,一部车子的后座。这样的想法十分消极,因为据说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奋勇前进,然而问题关键是当此人不想前进的时候,是否可以让他安静。
我说:这车是我朋友的,现在是我的,我扔的时候心情有些问题,现在都让你骑两天了,可以还我了。
到今年我发现转眼已经四年过去,而在序言里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要说的都在正文里,只是四年来不管至今还是喜欢我的,或者痛恨我的,我觉得都很不容易。四年的执著是很大的执著,尤其是痛恨一个人四年我觉得比喜欢一个人四年更加厉害。喜欢只是一种惯性,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无论怎么样,我都谢谢大家能够与我一起安静或者飞驰。
他们会说:我去新西兰主要是因为那里的空气好。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非常希望拥有一部跑车,可以让我在学院门口那条道路上飞驰到一百五十,万一出事撞到我们的系主任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