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我们都希望可以天降奇雨,可惜发现每年军训都是阳光灿烂,可能是负责此事的人和气象台有很深来往,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连续十天出太阳,而且一天比一天高温。
说完觉得自己很矛盾,文学这样的东西太复杂,不畅销了人家说你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太畅销了人家说看的人多的不是好东西,中国不在少数的作家专家学者希望我写的东西再也没人看,因为他们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并且有不在少数的研究人员觉得《三重门》是本垃圾,理由是像这样用人物对话来凑字数的学生小说儿童文学没有文学价值,虽然我的书往往几十页不出现一句人物对话,要对话起来也不超过五句话。因为我觉得人有的时候说话很没有意思。
年少时,我喜欢去游戏中心玩赛车游戏。因为那可以不用面对后果,撞车既不会被送进医院,也不需要金钱赔偿。后来长大了,自己驾车外出,才明白了安全的重要。于是,连玩游戏机都很小心,尽量避免碰到别的车,这样即使最刺激的赛车游戏也变得乏味直到和她坐上FTO的那夜。
事情的过程是老夏马上精神亢奋,降一个挡后油门把手差点给拧下来。一路上我们的速度达到一百五十,此时老夏肯定被泪水模糊了双眼,眼前什么都没有,连路都没了,此时如果冲进商店肯定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在这样生死置之度外了一段时间以后,我们终于追到了那部白车的屁股后面,此时我们才看清楚车屁股上的EVOLUTION字样,这意味着,我们追到的是一部三菱的枪骑兵,世界拉力赛冠军车。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最后在我们的百般解说下他终于放弃了要把桑塔那改成法拉利模样的念头,因为我朋友说:行,没问题,就是先得削扁你的车头,然后割了你的车顶,割掉两个分米,然后放低避震一个分米,车身得砸了重新做,尾巴太长得割了,也就是三十四万吧,如果要改的话就在这纸上签个字吧。
于是我掏出五百块钱塞她手里说:这些钱你买个自行车吧,正符合条件,以后就别找我了。
年少的时候常常想能开一辆敞篷车又带着自己喜欢的人在满是落叶的山路上慢慢,可是现在我发现这是很难的。因为首先开着敞篷车的时候旁边没有自己喜欢的姑娘,而有自己喜欢的姑娘在边上的时候又没开敞篷车,有敞篷的车和自己喜欢的姑娘的时候偏偏又只能被堵车在城里。然后随着时间过去,这样的冲动也越来越少,不像上学的时候,觉得可以为一个姑娘付出一切——对了,甚至还有生命。
这时候老枪一拍桌子说:原来是个灯泡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