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我喜欢去游戏中心玩赛车游戏。因为那可以不用面对后果,撞车既不会被送进医院,也不需要金钱赔偿。后来长大了,自己驾车外出,才明白了安全的重要。于是,连玩游戏机都很小心,尽量避免碰到别的车,这样即使最刺激的赛车游戏也变得乏味直到和她坐上FTO的那夜。
注①:截止本文发稿时,二环路已经重修完成,成为北京最平的一条环路。
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老夏在一天里赚了一千五百块钱,觉得飙车不过如此。在一段时间里我们觉得在这样的地方,将来无人可知,过去毫无留恋,下雨时候觉得一切如天空般灰暗无际,凄冷却又没有人可以在一起,自由是孤独的而不自由是可耻的,在一个范围内我们似乎无比自由,却时常感觉最终我们是在被人利用,没有漂亮的姑娘可以陪伴我们度过。比如在下雨的时候我希望身边可以有随便陈露徐小芹等等的人可以让我对她们说:真他妈无聊。当然如果身边真有这样的人我是否会这样说很难保证。
那家伙打断说:里面就别改了,弄坏了可完了,你们帮我改个外型吧。
我浪费十年时间在听所谓的蜡烛教导我们不能早恋等等问题,然而事实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自己心底的那个姑娘,而我们所疑惑的是,当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居然能有一根既不是我爹妈也不是我女朋友爹妈的莫名其妙的蜡烛出来说:不行。
在以前我急欲表达一些想法的时候,曾经做了不少电视谈话节目。在其他各种各样的场合也接触过为数不少的文学哲学类的教授学者,总体感觉就是这是素质极其低下的群体,简单地说就是最最混饭吃的人群,世界上死几个民工造成的损失比死几个这方面的要大得多。
我没理会,把车发了起来,结果校警一步上前,把钥匙拧了下来,说:钥匙在门卫间,你出去的时候拿吧。
几个月以后电视剧播出。起先是排在午夜时刻播出,后来居然挤进黄金时段,然后记者纷纷来找一凡,老枪和我马上接到了第二个剧本,一个影视公司飞速和一凡签约,一凡马上接到第二个戏,人家怕一凡变心先付了十万块定金。我和老枪也不愿意和一凡上街,因为让人家看见了以为是一凡的两个保镖。我们的剧本有一个出版社以最快的速度出版了,我和老枪拿百分之八的版税,然后书居然在一个月里卖了三十多万,我和老枪又分到了每个人十五万多,而在一凡签名售书的时候队伍一直绵延了几百米。